澳大利亞:個人進口自用藥品指南

1. 澳大利亞是否允許個人以郵寄方式進口未註冊的處方藥?

允許。受「個人自用進口方案」規範。澳洲TGA規定個人可合法從海外進口每次最多3個月用量的未註冊藥品,12個月內累計不超15個月份。藥品僅限本人或直系親屬使用,不可轉讓他人。(TGA相關規定

 

2. 進口自用藥品是否需要事前向政府提交申請?

不需要事前申請。但海關有小概率抽查,要求您提供處方證明藥品為個人治療所需。

 

3. 個人進口藥品需要交多少關稅?

澳大利亞對藥品進口採零關稅,但有可能需要支付澳大利亞的消費稅(GST)。但如果個人自用藥品且符合規定,可能免支付GS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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